通适素质教育学院

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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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各学院、各科研单位:

    省教育厅办公室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,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        一、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
      (一)受理成果范围
      根据国家标准《学科分类与代码》(GB/T13745-2009),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印发的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(2022年)》和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》的学科分类,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,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,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:1.马克思主义理论;2.党的创新理论研究;3.中共党史党建学;4.思想政治教育;5.哲学;6.宗教学;7.语言学;8.中国文学;9.外国文学;10.艺术学;11.历史学;12.考古学;13.经济学;14.政治学;15.法学;16.社会学;17.人口学;18.民族学与文化学;19.新闻学与传播学;20.图书馆、情报与文献学;21.教育学;22.体育学;23.统计学;24.心理学;25.管理学;26.港澳台问题研究;27.国际问题研究;28.区域国别学;29.交叉学科。
      (二)奖项设置和名额
     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、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。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,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     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。各学科的奖励名额,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,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。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,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。
          二、申报资格与要求
          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;4.普及读物。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,详见《成果奖实施办法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。
          三、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
        (一)网上申报
        1、2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,我校截止时间为2月13日。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。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,请按申报系统说明、提示和要求填报(详见中国高校人文科会科学信息网www.sinoss.net)。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:010-62510667,手机:15313766307,15313766308,电子邮箱:xmsb@sinoss.net。
        2、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(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),按填表要求填写、打印申报评审表,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,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。
        3、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,各申报单位需上传完毕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、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,在线审核后,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一览表(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),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,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,按规定日期进行报送。
       (二)纸质申报材料
        1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:申报一览表、申报评审表、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。(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)
        2、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:
       1)申报评审表。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(至少1份原件),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。
       2)申报成果。著作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。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(可用复印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和版权页,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。
       3)相关证明材料。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,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;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       4)申报一览表。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。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,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、准确无误。
       5)评奖结束后,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,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。

     

    科研处

    2023.2.3